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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多地商超、幼儿园及酒店食用农产品抽检不合格,涉及多家批发市场货源

济宁多地商超、幼儿园及酒店食用农产品抽检不合格,涉及多家批发市场货源

济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了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覆盖了全市范围内的商场超市、餐饮单位、学校及托幼机构食堂等。抽检结果显示,部分食用农产品存在质量安全问题,涉及多个消费场所,其不合格产品多与本地及周边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货源相关。

一、 问题产品与场所分布

本次通报的不合格食品主要为食用农产品,具体问题包括:

  1. 蔬菜类农残超标:部分商超和幼儿园食堂采购的韭菜、芹菜等蔬菜,检出毒死蜱、克百威等农药残留量超过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2. 水产品兽残及违禁添加:个别酒店和餐饮单位使用的黑鱼、鲤鱼等水产品,检出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超标,以及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孔雀石绿。
  3. 鲜蛋类兽残问题:部分超市销售的鸡蛋中检出氟苯尼考,该药物在产蛋期家禽中禁止使用。

涉事单位类型广泛,包括:

  • 大型商超与社区超市:部分门店在售的散装或预包装农产品被检出问题。
  • 幼儿园食堂:个别幼儿园采购的蔬菜食材存在农残超标情况,引发对校园食品安全的重点关注。
  • 中型酒店及社会餐饮:其菜单中的鱼类等鲜活食材被发现存在违禁物质或兽药残留超标。

二、 溯源指向批发环节

根据市场监管部门公布的溯源信息,多数问题产品的进货来源指向了济宁市区及下辖县区的多家大型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这些市场是区域内农产品集散的关键节点,产品流向广泛。调查发现,部分批发商未能严格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对上游种植、养殖环节的用药情况把关不严,致使不合格产品流入下游销售和餐饮环节。

三、 监管部门采取的措施

针对抽检发现的问题,济宁市市场监管部门已迅速采取行动:

  1. 依法查处:责令相关经营单位立即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进行立案调查,依法对涉事商户作出行政处罚。
  2. 加强源头管控:对涉及问题批发的供应商进行重点检查和约谈,要求市场开办方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入场查验和快速检测力度。
  3. 开展专项排查:以批发市场、学校周边、大型餐饮集中区为重点区域,扩大抽检范围和频次,开展食用农产品专项整治行动。
  4. 强化信息公开:及时向社会公布抽检结果和处置情况,发布消费警示,引导消费者安全选购。

四、 给消费者与经营者的建议

  • 对消费者:购买食用农产品时,尽量选择正规渠道,注意查看产品外观和索证索票。可适当采用浸泡、清洗、去皮等方式减少表面残留。若发现问题产品,可拨打12315热线投诉举报。
  • 对经营者(商超、餐饮单位、学校食堂等):必须严格落实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主动向供应商索取可追溯的产地证明、合格证明文件或快速检测报告,从源头降低风险。

此次多起食品不合格事件的曝光,再次敲响了食品安全警钟,凸显了从批发源头到终端消费全链条监管的重要性。保障‘舌尖上的安全’需要监管部门持续高压严管,更需要农产品批发市场、各类经营主体切实负起责任,共同筑牢食品安全防线,让市民买得放心、吃得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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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6-01-12 16:13:45